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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手司机戚先生咨询:他最近买了一辆小轿车,在正式上牌前准备先开车熟悉一下上下班的路况,所以想办临时号牌过渡,但听4S店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临牌只能办2张了,他记得以前身边的朋友都是办3张,所以迫切地想了解下到底现在有什么新变化了,还有办理手续是否也有所调整?
车主购车后还未办理注册登记,需要上道路行驶的,必须申请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按照以往的条例规定,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分为两种,一是辖区(本市辖区)内临时行驶,每次不超过15日;二是跨辖区(本市辖区)临时行驶,每次不超过30日,且核发临时行驶号牌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但根据3月25日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公交机关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两次;每张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由此可见,现在不论是申请辖区内行驶或跨辖区行驶的机动车临时号牌,单次使用期限已全部更改为15天,且一辆车从原先可拥有3次临牌申请核发的机会,减少为2次。“新条例”已经正式实施,若临时号牌过期,再违法开车行驶的话,将依据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罚200元,记12分,扣留机动车处理。
而在申请临时行驶号牌的手续方面,基本没有变化,车主自行办理的手续和过程也并不繁杂。需提供的材料有: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带齐所需证明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或各交警支队车宣科窗口就可办理,临时号牌一张收费为5元。具体的办理地址可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服务导航栏目内查询。
同时,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本市倡导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倡导有条件的单位推行错时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措施;倡导依法采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公共自行车租赁等方式出行。
公安交警部门友情提醒
随着沪牌拍卖条件、人数的日益艰难和增多,希望广大市民可以先取得车号牌额度再购置车辆,以免陷入“有车想开却无法可开”的地步。